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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药典、美国药典对色谱条件的可调范围规定
更新时间:2022-10-24 点击次数:2198
所谓药典方法,顾名思义,药典专论所收载的方法。在参考药典方法进行色谱分析与方法开发过程中,因实验室条件不同导致*按照药典方法无法进行可靠的分析。我们应了解到:药典方法考虑到各个实验室的差异,有一定的可调范围。
下面我们具体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!
品种正文项下规定的色谱条件(参数)除填充剂种类、流动相组分、检测器类型不得改变外,其余如色谱柱内径与长度、填充剂粒径、流动相流速、流动相组分比例、柱温、进样量、检测器灵敏度等,均可适当改变,以达到系统适用性试验的要求。
当小比例组分的百分比例X小于33%时,允许改变范围为0.7X〜1.3X;
当X大于33%时,允许改变范围为X—10%〜X+10%。
由上文可知,中国药典专论方法除填充剂种类、流动相组分(比例调整在规定范围内)、检测器类型不得改变外,其他条件改变了,还是认为是药典方法。
但中国药典没有规定方法确认之说,所以,即使是中国药典方法,也是应该按分析方法验证的相关规定进行全套的方法验证。
USP43<621>CHROMATOGRAPHY规定如下:
为符合系统适用性的要求而调整的操作条件是允许的,除非专论项下另有规定。下述为所列的最大的可调范围,应该按分析方法验证的相关规定进行全套的方法验证。多条件的调整,将对系统性能产生累积影响,实施前需仔细考虑。
流动相缓冲液的pH(HPLC):±0.2单位以内或规定范围以内调节,适用梯度及等度。
流动相缓冲液盐浓度(HPLC):±10%(pH允许情况下),适用梯度及等度。
流动相中组分比例(HPLC):组分比例≤50%的组分可以相对调节±30%,但是任意一组分比例的调节不应超过±10%(相对于总的流动相),含三组分的流动相的调节可以分组分进行,含双组分的流动相的调节可在最小的组分进行。
双组分调节实例:例如流动相50:50,其中一组分50%的30%是15%,但是它超过了占总体比例±10%的规定,所以这个流动相比例的调节范围应以±10%为限,可以在不超过40:60~60:40的范围之间调节。再例如流动相比例为2:98,其中小组分2%的30%是0.6%,这个值不超过占总体比例±10%的规定,此流动相的比例可以在不超过1.4:98.6~2.6:97.4的范围之间调节。
三组分调节实例:流动相60:35:5,它的次组分35%的30%是10.5%,但是它超过了占总体比例±10%的规定,所以这个流动相比例中的次组分的调节范围应以±10%为限。对于最小组分5%的30%是1.5%。可以在不超过50:45:5~70:25:5或58.5:35:6.5~61.5:35:3.5的范围之间调节。
紫外检测器的波长(HPLC):专论中规定的检测波长不允许改变,检测器供应商的程序或另一个验证程序来说明,波长检测误差,最多不得超过±3nm。
固定相:
色谱柱长度(GC):可以在±70%范围内调节。
色谱柱长度(HPLC):见粒径项下。
色谱柱内径(HPLC):如果线速度保持恒定,可以调整。见HPLC流速。
色谱柱内径(GC):最大可调整至±50%。
膜厚(毛细管柱GC):最大可在−50%至100%调整。
粒径(HPLC):等度洗脱:粒径和柱长均可以修改,但柱长(L)与粒径(dp)的比值(L/dp)恒定或在规定柱长与粒径的比值的-25%~+50%范围内。或者(对于将粒度调节应用于表面多孔颗粒时),其它柱长(L)和粒度(dp)的柱子可以使用,但理论塔板数(N)应在规定柱的-25%~+50%范围内。如果调节导致更高的理论塔板数时应注意,这样将产生更小的峰体积,应通过缩小额外柱外峰拓宽的因素调整,例如仪器的管路、检测池的体积、采样速率和进样体积。当专论中未规定粒度时,该比值应采用规定柱的最大粒度计算。
粒径(GC):如果色谱图的符合系统适用性要求以及粒径范围比相同,粒度大小可以从大变小或从小变大,粒径范围比的定义是最大粒度直径除以最小粒度直径。
流速(HPLC):当粒度改变时,流速也许需要调整,因为为达到相同的性能,小粒度的柱子需要更高的线速度(测量通过较少塔板高度),流速、柱内径、粒度通过下面公式换算。
F2=F1×[(dc22×dp1)/(dc12×dp2)]
对于等度洗脱,如果粒度从≥3μm变化到<3μm时,将增加线速度(通过调整流速),使柱效不下跌20%以上,相同地,如果粒度从<3μm变化到≥3μm时,应减少线速度(流速)来避免柱效降低20%以上。梯度洗脱时,流速、柱内径、粒度将不允许调整。另外,流速可以在±50%调整(只适用于等度洗脱)。